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831135 证券简称:永冠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相关议程文件已于2018年3月16日通知各位监事。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由监事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
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
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的发展,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
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
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
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字执行:
第一、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不含2.5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第二、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的综合授信合
同。
2、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公司董事长签字执行:
第一、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
含2亿元)但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借款合同;
第二、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但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第三、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但不超过8000
万元(含8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第四、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所涉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
含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3、在保持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前提
下,公司授权董事长批准并签署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如: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等相关借款合同:
第一、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合同;
第二、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借款
合同;
第三、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所涉金额单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4、对于如下直租、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合同,公司授权董事长批准并签署如下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项下相关合同文件,其他审批程序参照上述“单笔借款合同”的情形:
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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