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0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1120 证券简称:达海智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www.neeq.com.cn),定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1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股东大会召集人)于2017年6月18日收到股东陈卫
新(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陈卫新持有公司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
4.63%)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在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
时提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江苏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国电恒华乌拉特后旗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5
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股权用于国电恒华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
公司办理融资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调整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不变,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鸿人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6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