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3
公告编号: 201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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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120 证券简称: 达海智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6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6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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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3.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律师、邬文昊
律师。
(七)会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 999 号 1 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鸿人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
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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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佳木斯路 353 号 21 层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施雁翔 联系电话: 021-65853315 传真: 021-65853325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
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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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
(本公司)出席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止。
提案
表决意见
赞成 弃权 反对
1、审议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鸿人新能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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