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1120 证券简称:达海智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999号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卫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0,173,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98%。
公告编号:2017-03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市场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0,173,9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0,173,9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颖律师、邬文浩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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