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17
股份简称:智明恒 股份代码:831111 主办券商:齐鲁证券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延期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贺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就修订2015年0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修改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相关决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16名自然人投资者发行股份,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000股(含3,000,000股),融资额不超过9,150,000.00元(含9,1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告编号:2015-009)。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议案内容: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该等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改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情况,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的规定,拟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万元。
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5万元
原章程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95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5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1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关于延期召开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15年04月02日上午9:00,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时间、审议事项等作相应的调整。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04月02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768创意园B座1032室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5年03月31日股份转让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的议案》;2、《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修订)》;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议案》;
4、《关于修改北京智明恒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04月01日(星期三)09:00~11:30,13:00~18:00;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768创意园B座1032室会议室;3、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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