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关于对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03 号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乾元泽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董事异议及审计意见
年报显示,公司董事苗昊东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异议理由为“公司可能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决策、未披露;乾元泽孚在识别及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无法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机构对你公司 2023 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一是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事项,二是诉讼事项的重大不确定性。
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向供应商济南博格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节能”)预付采购资金 5,111,000.00 元;向供应商济南嘉翼裕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翼裕丰”)预付采购资金 74,614,769.63 元,本期偿还 59,888,715.13 元,期末余额14,726,054.50 元。上诉款项在此期间发生多次转出转回情况,后上述欠款余额转为借款。
2024 年 7 月 2 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将对博格节能的借款本
金 5,111,000 元及利息 455,890.77 元全部收回,但嘉翼裕丰尚欠公司(含子公司)本金 11,229,772.68 元,利息 553,769.05 元,共计
11,783,541.73 元,如 7 月 31 日前仍不能还清将采取诉讼措施。
请你公司:
(1)向董事苗昊东了解其与公司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说明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真实原因和判断过程;
(2)对上述董事意见进行回应,并说明董事年报不保真是否表明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失效,你公司对上述情况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
(3)说明博格节能和嘉翼裕丰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与公司交易的背景、具体内容、约定交付安排、预付款流向、交易主导人员、合同签订人员、决策程序及决策人员、预付款项发生额及具体时间、资金的最终去向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交易的商业目的、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在未交货的情况下支付大额预付款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款项实际流向你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2、关于收入确认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355,962.81 元,同比上升3.3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50,564,302.57 元,同比下降 35.11%,其他业务收入 33,791,660.24 元,同比上升 820.59%。你公司本年实现毛利率 16.99%,较上年同期下降 14.63 个百分点。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1.31%,较上年同期下降 8.25 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毛利率为 4.53%,较上年同期上升 4.51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议价能力、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内容及收入确认时点,说明收入及毛利率增加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变动
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34,535,278.54 元,占比 40.93%,其中除第五大客户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四名均为新增;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24,804,157.41 元,占比 71.02%,其中除第五大供应商济南鲁兆钢铁有限公司外,其余四名均为本年新增。
请你公司列示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销售及采购的具体产品、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等,说明本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其他风险事项
你公司年报披露报告期内涉诉事项合计为 27,788,928.75 元,其中作为被告累计金额达 18,391,968.40 元,占期末净资产的 9.39%,作为原告累计金额达 12,755,715.01 元,占期末净资产的 6.51%,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四项诉讼事项。
根据临时公告,你公司向莱商银行借款 1,000 万元整,除 100 万
元本息已偿还外,其余金额已逾期,莱商银行已将公司诉至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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