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1083 证券简称:东润环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进展暨收到法院判决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以人
民币 600 万元将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润环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100%股权转让给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建清、刘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邓建清支付的全部股权收购款,邓建清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公司转让东润投资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润投资之间的往来款及结算款551.522832 万元尚未收回。截至本公告日,东润投资尚有 360.022832 元未支付到公司,东润投资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为 360.022832 万元。
二、资金占用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4 月 6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联方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77)、《关联方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25)、《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08 民初
公告编号:2023-029
12656 号),判决书显示的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东润环能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款 2484171.32 元,并以 2484171.32 元为基数,按
照年利率 3.85%的标准,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08 民初 12656 号》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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