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环能: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东润环能资讯
2023-03-27 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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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7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1083 证券简称:东润环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需要,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发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保护措施将以公告的形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披露。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东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1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生效。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就审议终止挂牌议案的股东大会(拟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并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如该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3-021

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原则上每股不高于回购对象取得股票的成本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公司和回购对象协商处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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