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1052 证券简称:金开利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伟持有公司股份42,566,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33.5165%。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1,924,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641,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股东徐伟持有的42,566,000股股权于2018年11月7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文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20529号。经过公司核查,本次司法冻结为该股东个人案件诉讼程序的财产保全,法定文书表明应冻结股权数为31,924,500股,但实际冻结股权数
42,566,000股,实际冻结数与法院文书所述冻结数不一致,经当事人及律师与法院多轮沟通,确定是法院工作失误导致数据错误。公司多次责成当事人向法院提请修改法律文书或解冻多余被冻结股份数,以便公司及时发布相关正确公告,但因法院相关文书修改程序繁杂,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当事人与法院最终协商将修改法律文书,以使法律文书与实际被冻结数一致。
由于当事人至今仍未收到法院上述最新执行文书的通知文件,为保证事件的准确性,公司未及时向主办券商通告相关情况。现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特补发如下公告:《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2019-042),同时公司要求当事人,尽快与法院及申请人沟
通,取得相关书面文件。同时要求当事人出具承诺书以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尽快消除上述影响。
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对涉及上述事件未能及时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开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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