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2
公告编号:2020-083
证券代码:831027 证券简称:兴致体育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兴致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500.00 万股,不超
过 2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43%--5.91%。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或回购金额已达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编号:2020-083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开始,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1%,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100.00%;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不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 100.00%;最高成交价为 1.50 元/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竞价转让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7月3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0年第无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兴致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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