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1025 证券简称:万兴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因经营发展需求,申请向股东借款 2000 万元,用于解决银行贷款本金偿还以及补充生产经营现金流。
根据双方《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一方无法向银行提供担保,则应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提供相应数额担保物抵押予另一担保方反担保,并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2019 年 9 月,为解决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基建资金,富龙环保向股东提请借款,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隆”)借出 612 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借出 8800 万元,其中 4000 万元代万兴隆出借。万兴隆也履行协议规定将持有的富龙环保 25%股权质押给东江环保作为该借款的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020 年 10 月以来,富龙环保向东江环保还本金共计 4788 万。富龙环保的
股东借款总额变为 3212 万元。其中东江环保出借 2600 万元,万兴隆出借 612 万。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万兴隆平衡借款比例,此次共计借款 2000 万元,分三期借出。
万兴隆计划如下:
时间节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2024年12月31日前
借款金额 800 万元 800 万元 4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3-046
合计 2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借款利率为 4.3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何杰钊、副董事长黄寅利、董事张博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其他废物(HW49)】及批发、零售以上危险废物的环保 再生产品、基础油;焚烧处理危险废物【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其他废物(HW49)】;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维护及销售与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废水及废气、噪声的治理及处置;土壤修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钜铖
控股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6
关联关系:富龙环保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何杰钊、副董事长黄寅利均担任富龙环保董事一职,董事张博担任富龙环保监事一职。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遵循公允定价和市场定价的原则。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经双方充分协商借款年利率为 4.35%, 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富龙环保的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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