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1017 证券简称:星月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
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
街支行贷款 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扬先生及
其配偶王美琨女士,公司股东刘东红女士及其配偶赵志恒先生做连带
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 7.395%。
刘扬、刘东红为本公司股东,因此,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能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亦未及时告
知主办券商,现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向吉林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1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并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补发《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20) 。
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规范
治理的相关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
及时和完整。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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