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股份:关于补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星月股份资讯
2017-08-16 15:50:3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1017 证券简称:星月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

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

街支行贷款 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扬先生及

其配偶王美琨女士,公司股东刘东红女士及其配偶赵志恒先生做连带

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 7.395%。

刘扬、刘东红为本公司股东,因此,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能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亦未及时告

知主办券商,现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向吉林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1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并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补发《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20) 。

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规范

治理的相关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

及时和完整。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吉林省星月时尚宾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