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6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1007 证券简称:汉咏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实际经营状况。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提高业务拓展便捷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集中人力、财力资源,更有效的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并将上述前三个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所有异议股东承诺:
公司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1.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行为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
公告编号:2020-031
等投机行为;7.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满足签署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自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两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上述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
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澜
联系电话:0510-85381230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608室 。
无锡汉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11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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