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运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
公告编号:2024-027
业板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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