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1006 证券简称:久易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运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符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公告编号:2023-052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供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并出具了《安
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叔宝、高同春、程昔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运行情况,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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