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公告
宝泰股份资讯
2024-08-22 15: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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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831004 证券简称: 宝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表人。 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
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其他公司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职工; 职工;

(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允许的其他情形。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券;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
允许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 董事会会议决议。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内转让或注销;属于第(三)项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内转让或注销;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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