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股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宝泰股份资讯
2024-04-24 15:37: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1004 证券简称:宝泰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邓宁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45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1,27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明惠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

公告编号:2024-008

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668,82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邓宁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748,175 股,占公司股本的 9.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康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920,9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芮天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小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4-008

提名马俊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1,7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根荣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虞益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小冰,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1986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副
主任教授;2006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法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挂职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公告编号:2024-008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