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14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张景三、廉冠律师。(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600号禾森商务中心217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并提出2019年公司经营要点:把握机遇,调整适应,融资发展,市场多元。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18年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因监事会主席徐明因病去世,公司监事会监事万幸提请监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京会兴审字第600000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860.78元,提取盈余公积114,090.72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193.719.8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55,489.95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8年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借款额度,2018年1月29号,公司股东黄治平及其妻子谢青、股东鲍慧鹏及其妻子金淑如针对公司上述申请借款额度行为自愿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壹仟万元整,同时,鲍慧鹏自愿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房产抵押担保。鲍慧鹏持有公司42.50%的股份;黄治平持有公司42.50%的股份;两人分别持有克瑞蒂福45.50%的权益;担保人谢青与黄治平为夫妻关系;担保人金淑如与鲍慧鹏为夫妻关系。上述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八)审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审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京会兴审字第60000008号)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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