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2
证券代码:830997 证券简称:领意信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领意信息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子公司的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有关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四)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第六条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三)涉及营业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涉及净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的转变为亏损的情形;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七)相关监管部门和股转系统书面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第七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
准:
(一)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司年度报告造成重大偏差,或重大误导的情形;
(二)相关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八条 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度报告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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