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四年五月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精电”、“公司”)的主办券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汇能精电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合法合规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董事何宪云、杜哲、华胜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董事何宪云、杜哲、华胜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东孙本新书面提交的《关于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3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审议《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议案。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员工认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否决《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董事何宪云、杜哲、华胜拟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故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议案。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2023 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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