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85
证券代码:830996 证券简称:汇能精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根据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因此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限售期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对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形,公司监事会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5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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