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8-29
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鹏盾石油 证券代码:830990 公告编号:2014-02
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
月18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
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义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
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依法履行了
监事的职责。
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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