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1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4 日以手机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傅炳荣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由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公告编号:2023-046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旗下子公司上海流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沪南公路 9111 号的加油站(沪(2023)浦字不动产权第066051 号)提供抵押担保,并以持有的上海流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实际控制人傅瀛及配偶孙秀文追加担保,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并根据银行调剂要求调剂使用相关授信业务额度,具体以银行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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