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7 日以手机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傅炳荣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报》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由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业务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一般授信业务,由实际控制人傅瀛及配偶孙秀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金额为 700 万元人民
币,利率 4.35%,期限 1 年,合同号(2023)沪银普贷字 202308-034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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