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0988 证券简称:兴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股份”)、湖北兴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荆公司”)、湖北兴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北兴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宝牌楼镇 99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收购合作协议》约定,兴荆公司在基准日之前的实缴资本不少于项目控制总造价的 20%,即不低于 9600万元。因此需将兴荆公司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拟增资至 9600 万元,由兴荆公司独资股东兴合公司于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之前分批完成实缴。
同时由于兴合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北兴瑞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兴瑞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兴和股份控股子公司,因此此次增资的方式为兴和股份向兴合公司分批提供总额不超过 9600 万元的无息借款,由兴合公司与兴和股份签署《借款协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为兴和股份间接控股公司兴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3-053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此次对外投资未达到净资产 50%,无需股东大会审
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是对兴和股份间接控股公司兴荆公司增资,增资后兴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资至 9600 万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投资标的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方式为兴和股份向兴合公司分批提供总额不超过 9600 万元
的无息借款,由兴合公司与兴和股份签署《借款协议》。
公告编号:2023-053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是对兴和股份间接控股公司的增资,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因兴和股份、兴荆公司、兴合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北兴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宝牌楼镇 99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收购合作协议》的约定,需要增加投资。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政策、资金等风险因素影响,但不会影响兴和股份的正常经营。兴和股份将制定完备的抵御风险的措施,确保该项目顺利竣工验收、交割。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此次项目整体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兴和股份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兴和股份的正常经营。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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