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4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0988 证券简称:兴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锦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将变更2023年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23-048
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更换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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