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0
证券代码:830988 证券简称:兴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电话和信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锦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增强员工使命感和归属感,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提名叶防修先生等 7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拟提名核心人员叶防修先生为董事(实际控制人)周锦平先生的妹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提请股东大会为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就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章、规范性文件、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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