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830982 证券简称:中易腾达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琦凡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58,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拟发行
股份 1,612,207.00 股,每股价格 9.30 元,拟融资金额 14,993,525.10 元,本
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郴州恒邦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本次发行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58,2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在册股东指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定向发行规则》等规范性要求,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58,2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认购股数、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合同的生效条件、声明与承诺、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事项。该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058,2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