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34
四证券代码:830982 证券简称:中易腾达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罗宏洲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
公告编号:2024-034
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拟发行
股份 1,612,207.00 股,每股价格 9.30 元,拟融资金额 14,993,525.10 元,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郴州恒邦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本次发行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在册股东指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规范性要求,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
公告编号:2024-034
同。合同内容包括认购股数、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合同的生效条件、声明与承诺、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事项。该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会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内容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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