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0982 证券简称:中易腾达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51
2023 年 11 月 22 日 , 深 圳 市 中 易 腾 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530120230010483081 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WIFI 模块等货物一批,捆绑 5100676467758 号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出境载货清单,由粤ZCH83 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出境。经查验,530120230010483081 号报关单第 1、
2 项货物品牌申报不符,第 1、2 项货物品牌均申报为无牌,实际均为 ITON 牌,
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被查获。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0.1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服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并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已在约定时间内缴纳人民币0.1万元的罚款。截至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前,公司未收到海关其他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推进,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罚款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公司将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3-051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皇关处四缉违字[2023]685 号
深圳市中易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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