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8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把握氢能产业战略发展机遇期,解决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催化剂国产 化和批量化应用的难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氢能 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部署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举措以及产业发展的各阶段目标,及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大催化”或“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与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氢璞创能”)、嘉兴谦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吉投资”) 旗下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催化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公司按 1 元/出
资额的价格认缴 55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55%;氢璞创能按 1 元/出资额
的价格认缴 35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35%;谦吉投资旗下基金按 1.2 元/出
资额的价格认缴 120 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增资款中超过其认缴注册资 本的部分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该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 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 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 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暂停 交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 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公司对该
合资公司累计投资金额为 550 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总资产的 0.58%,净资产 的 0.88%,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为 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0.58%,净资产的 0.88%,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批决定。(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院 3 号楼一层 102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永路(天堂河段)70 号院 3 号楼一层 102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洵
实际控制人:欧阳洵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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