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9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0967 证券简称:ST巨环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0967,证券简称:ST巨环,
以下简称“山东巨环”或“公司”)于2015年12
月
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涉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山东巨环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舜禾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王家增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向原告借款1,000万元(借款合同编号:2015年招潍15字第11150305号),其他四名被告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舜禾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王家增各自分别出具了1,000万元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因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与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发生此案纠纷,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的担保方,被列为第二被告。
2015年11月3日潍坊市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5)奎开商初
字第730号},结果如下:
1、被告五环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279,855.21元(计算
公告编号:2017-020
至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13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到实际偿
付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2、被告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舜禾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王家增对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巨环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舜禾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巨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王家增承担上述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480元,减半收取41,74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6,740元,由五被告共同承担。
二、上述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第一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没有向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偿付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279,855.21元,山东巨环涉及诉讼风险依然没有解除。公司正在与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及银行磋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化解风险。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对相关诉讼,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积极谋划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应对:1、加强被告诸城市五环机械有限公司的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欠款;2、积极配合被告联系原告方以期达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0
重组方案;3、积极配合被告五环机械公司联系其他投资方引入新的资金,以求在我司应承担责任范围内尽力挽回相关告诉人的经济损失。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状
2、开庭传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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