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1
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页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3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6〕3-194号
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步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微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深圳微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深圳微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微步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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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微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微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圳微步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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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微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经过审议且
占用方与公司 公司核算的会 2015年期初 2015年度占用累2015年度资金2015年度偿还累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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