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行传媒:关于与华特迪士尼影业中国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嘉行传媒资讯
2017-05-10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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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0

公告编号: 2017-029

证券代码: 830951 证券简称:嘉行传媒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特迪士尼影业中国有限公司

签订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

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项下具体项目的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行传媒”)

与华特迪士尼影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迪士尼中国”)签

订《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以

互惠互利和对等为基本原则,开展联合开发真人电影项目。双方希望

共同合作,开发高品质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国际水准的电影,促进

中国娱乐产业的发展和国际市场鉴赏中国文化。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特迪士尼影业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 2017-029

住所地:香港

公司住所: 19F, Tower 2, Times Square, One Matheson Street,

Hong Kong

公司介绍:华特迪士尼影业中国有限公司是华特迪士尼公司子公

司和附属机构,是领先的多元化国际性家庭娱乐公司,公司拥有五项

主要业务。迪士尼在中国放映的第一部动画片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30

年代,而今公司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共有超过 3000 名员工。公司致

力于创造高品质娱乐体验并在中国打造本土迪士尼系列人物。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在电影开发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基于华特迪士尼中国和嘉

行传媒储备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或双方及其关联公司之前

拍摄的影片、影片的续集或重拍,合作开发完成一年一部包含真正中

国元素的“原创影片”。在期限内, 嘉行传媒和华特迪士尼中国将根

据本协议的条款合作开发双方一致认同的影片,且双方希望开发适合

由嘉行传媒代表的演员出演主角的中文剧本,该等影片主要面向中文

公告编号: 2017-029

观众,并包含真正中国元素,且根据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适

合作为联合摄制项目获得批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每年

经双方同意延展。

三、对嘉行传媒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嘉行传媒整体战略发展的布局,为公司加强

海外合作、全面提升电影开发能力、增强演艺人才的培养能力等方面

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合作,嘉行传媒将与华特迪士尼中国共同开

展深度合作,在电影研发和联合投资上共同努力,有助于公司在电影

工业化开发方面迈上新的台阶,对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凡的意

义和影响。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

高公司利润增长点。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

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

关合作合同,具体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

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 嘉行传媒与华特迪士尼中国之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协议》 。

公告编号: 2017-029

特此公告。

西安嘉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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