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3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 附则 ...... 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黄山科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邮政编码:245200。
第五条 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skehong.com。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秉承“团结、创新、诚信、共赢”的发展理念,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支撑,以绿色环保为核心,致力于把天然芳香带给全人类,惠泽世代。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种植、加工、销售系列生物质绿色香料
产品;食品添加剂;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共发行7000
万股。
第十七条 自公司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获得相关主管部
门核准后,公司发行的股份将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具体
方式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1 程存照 4899.18 74.23%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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