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查 2020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0 年度严格执行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董事、高管薪酬水平符合实际情况,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攸立
王素玲
林 平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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