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0863 证券简称:瑞华天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柳志勇;
3、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太荣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1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柳志勇、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太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
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柳志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刘太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6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40】号)
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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