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0841 证券简称:长牛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牛股份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50016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长牛股份 2023 年扣非后净利润-855.15 万元,2022
年扣非后净利润-1,338.04 万元,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240.83 万元,已连续三年
出现亏损情况,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牛股份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6,556.95 万
元,超过股本总额 6,102.50 万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牛股份流动负债
高于流动资产 4,116.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90.05%。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牛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0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由于长牛股份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的相关事项和情况做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
三、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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