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5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0834 证券简称:信达化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在 2017 年 4 月 30 日前
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 5 月 2 日起暂停转让。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了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不予同意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995 号):本公司未完善异议股东保护义务,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经多次沟通反馈和监管提示,上述问题未能解决,信达化工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已无法推进。根据《终止挂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股转系统不同意信达化工的终止挂牌申请。(以上
信息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司未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及以后期间的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终止挂牌通知,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5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徐俊兰
联系电话:0534-4665666
电子邮箱:x15266928396@126.com
主办券商联系人:田文举
电子邮箱:tianwj@zts.com.cn
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