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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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光谷六路中建光谷之星行政大楼 G1 栋 12 层九生堂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1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远东
6.会议列席人员:全部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邹远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邹远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邹江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邹江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郑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彭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彭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黄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邱鑫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提名邱鑫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之前的 5 名成员变更为 6 名,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修订对照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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