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0818 证券简称:巨峰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峰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上海上绝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上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绝”)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完成工
商注册,系巨峰股份与上海绝缘材料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绝厂”)经友好协商拟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将承接上绝厂现有业务。合资公司组建方案为上海上绝由上绝厂先行设立,巨峰股份以增资方式进入并持股 51%。双方同意上海上绝法定代表人由巨峰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许智刚担任,故在上海上绝在登记设立时将许智刚登记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基于谨慎性考虑,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本次对外投资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
公告编号:2024-012
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力生、张生德、权小锋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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