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博新材: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浩博新材资讯
2019-08-21 15: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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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1


证券代码:830814 证券简称:浩博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企业江阴五岳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柳河路北、金湾路西侧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比对情况为: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00%以上。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总资产为人民币 21,039.0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996.39万元。根据上述数据,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金额不超过 2,7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9.31%,未达到 50.0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13.07%,未达到 30.00%。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对方江阴五岳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岳明之子控股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阴五岳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北区)


注册地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北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韦达

实际控制人:潘韦达

主营业务: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窗帘的设计、生产、安装;窗帘轨道、窗帘配件、电机、纺织机
械配件、散热器及其配件、金属门窗的生产、销售;塑料装饰板、
纸制装饰板的设计、安装;铝塑复合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纺织品、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塑料制品、化学纤维的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20,000,000.00 元

关联关系:江阴五岳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潘岳明之子控股的公司。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将本次拟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
权抵押给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江阴市兆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抵押。公司将在本次资产出售完成产权过户前至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融兴华”)对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分别采用了成本法和
市场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述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为 20,478,959.48 元,评估价值为 27,015,600.00 元,增值6,536,640.52 元。北京国融兴华出具了《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 020118 号)。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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