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7
证券代码:830814 证券简称:浩博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23,00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的价格向自然人任永健出售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江阴市兆凌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4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江阴市兆凌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比对情况为: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00%以上。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人民币28,453.6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274.49万元。根据上述数据,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金额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74%,未达到50.0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8.08%,未达到30.00%。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任永健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任九房村任九房37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的江阴市兆凌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45%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江阴市兆凌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WNYAY8R;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金凤北路55号;经营范围:高分子新材料的销售;泡沫塑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主要股东为:任永健,持股比例为55%;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本次交易完成后,任永健将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未曾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改制的相关事宜。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00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定价依据为交易双方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后确定。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金额:人民币23,00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支付期限:办理完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协议生效条件: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双方协商确定,过户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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