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京东、菜鸟、唯品会的背后供应商,携多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应收账款占比过重、企业规模较小、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被出具警示函等诸多问题,德马科技正式冲击科创板物流装备第一股。
日前,经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2次审议会议,已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发行上市。
根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德马科技由光大证券保荐,预计融资金额达3.78亿元。此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2141.92万股,发行完成后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
作为京东、菜鸟、唯品会的背后供应商,携多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应收账款占比过重、企业规模较小、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被出具警示函等诸多问题,德马科技正式冲击科创板物流装备第一股。
对此,发现网已就相关问题致函上市公司,但截至发稿,德马科技仍未能就相关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营收净利规模微薄,曾因年报“难产”被自律监管
公开资料显示,德马科技成立于2001年,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是国内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
根据招股书,2016-2019年,德马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5亿元、7.22亿元和7.8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05.40万元、5802.94万元和6401.36万元。
德马科技营收净利及其增长率(来源:Wind)
在营收净利增长的同时,其对应的增长率却是在大幅下滑。
若与物流装备行业内国际领先知名企业相比,德马科技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偏小,人均创利能力也偏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着明显不足。
德马科技同业国际知名企业规模(来源:招股书)
据了解,德马科技在申请注册科创板之前,还曾于2014年6月10日在新三板挂牌。不过,最终还是因战略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于2017年11月24日终止挂牌。
但发现网注意到,德马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因年报“难产”而被自律监管。
2017年7月1日,德马科技曾发布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德马科技在整改措施中表示,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然后,在被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后不出半年,德马科技就终止了在新三板的挂牌。
京东、菜鸟、唯品会等大客户云集
德马科技的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各业务板块的大客户也皆是业界翘楚。
据悉,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的客户主要为京东、苏宁、亚马逊、e-bay、顺丰、唯品会、菜鸟、盒马鲜生、安踏、百丽、拉夏贝尔、新秀丽、九州通、广州医药、华为、JNE、LAZADA等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领域的行业标杆企业;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客户主要为今天国际、达特集成、中集空港、瑞仕格、范德兰德、大福集团等国内外知名物流系统集成商和物流装备制造商。
由此看来,德马科技的大客户可谓是星光熠熠。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大客户云集,德马科技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占比过重的难题。
根据招股书,2016-2019年,德马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亿元、2.28亿元和2.4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51%、40.40%和42.14%,将近一半的比重却是流动资产重要组成部分。
德马科技近三年应收账款(来源:Wind)
以2018年经营业绩为例,德马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2.49亿元,其中1年以内与1-2年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分别为1.76亿元和5886.15万元,合计占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的94.38%。
参考同行业公司与实际经营情况,对1年以内和1-2年账龄应收账款依次计提5%和10%的坏账准备,如果客户销售回款放慢,期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下降5%和10%,并转为1-2年账龄应收账款,德马科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增加43.94万元和87.88万元。若有更多比例的应收账款转变为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业绩将会受到更大程度的影响。
多起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尚未了结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德马科技至今仍然存在多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
2004年,因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德马科技于2004年11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2月下达《裁决书》,裁定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仲裁费合计229.16万元。
而后,德马科技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执行到部分现金。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裁定执行程序终结。2006年10月,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此后一直未清算。
2018年6月,德马科技再次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晨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童燕平支付工程款227.28万元及相应利息。但2019年10月,北京市昌平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中邮创制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破产清算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这并不是其第一起重大诉讼案件,德马科技还曾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诉讼纠纷。
2017年10月,德马科技与江苏北鸿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德马科技为江苏北鸿实业有限公司制作一批重力式货架滑道,合同总价款为42万元。2019年2月,江苏北鸿实业有限公司以德马科技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为由,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销售合同并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共计267万元。由于江苏北鸿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9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冻结德马科技银行存款260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此后,德马科技还发生了另一起合同纠纷。
2014年11月,德马科技与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件烟输送系统商务合同》,约定由德马科技向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供应输送设备及单机控制等设备产品,合同总价款为311万元。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已支付合同价款185.5万元,剩余款项尚未完成支付。
但是,2018年12月,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并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德马科技收到法院通知书,申报债权(包括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41万元。
2019年11月14日,德马科技与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破产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云南昆船第二机械有限公司所享有并经确认的破产债权140.36万元概括性出让给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96.24万元。截至目前,德马科技已收到该项破产债权转让的全额价款。
(发现网记者 罗雪峰 汪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