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9
证券代码:830805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卓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2,388,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7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8,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部分关联交易的议
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36,0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代表股份数43,452,97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姓名:徐峰、李梁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未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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