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开园林:关于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天开园林资讯
2018-11-16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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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830800 证券简称:天开园林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天开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监管关注函》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天开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重庆天开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现场检查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渝证监函〔2018〕216号)(简称“《监管关注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为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证规范经营,对照《监管关注函》提及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公司拟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加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经营

1、针对《监管关注函》相关事项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进行了内部通报,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同时组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系统的学习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经营的文件,加强并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规范经营的意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认真学习证券监管部门近期通报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例,汲取教训,加强并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内控管理,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众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梳理并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制度,切实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经营的要求。尤其是建立和强化监督与制衡机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建立有效的相互制衡的治理制度。公司承诺:“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制定的业务规则等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强化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行为合法合规。”

4、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公司治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执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的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其应负的义务,保证公司能够规范有效的经营。

5、公司积极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加强与主办券商督导专员的沟通,切实防范可能发生的证券违法违规事项,不断提高公司规范经营的水平。

二、加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尤其加强公司财务内控水平,努力营造诚信的企业文化。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经营和财务核算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相关制度,保证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和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对照《监管关注函》提及的主要问题,重新审查并健全财务核算流程制度,重点是:

(1)规范跨期费用(借款利息、土地租金等)的计提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处理跨期费用的账务核算,严禁少记漏记,以保证会计期间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要求财务主管人员加强对跨期费用计提入账凭证的财务复核。

(2)规范往来核算和资金管理,公司财务部组织召开财务内部管理会议,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求禁止使用个人银行卡代公司收付款项,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必须通过以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的收付业务,要求财务主管认真履行相关会计凭证复核工作,要求分管财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公司资金的收付情况,并抽取会计凭证进行检查。自收到《监管
关注函》后,公司账面上已不再有个人卡代公司收付业务款项的现象。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强化财务风险意识。
三、加强并进一步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施工项目:加强存量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增加施工现场的经营管控,保证项目的施工进度。在保障现有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前提下,利用多方资源,承接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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