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0778 证券简称:博思堂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为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零,借款期限为一年,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滚动使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原借款合同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到期,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控
股股东协商,同意就上述借款自期满之日起展期三年,支付方式等其他条款不变。(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郑迎九、龚婕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 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
公告编号:2023-040
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博思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彩田路交汇东方新天地广场 2007-5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彩田路交汇东方新天地广场 2007-56
注册资本:300 万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日用百货的购销;国内贸易。
法定代表人:郑迎九
控股股东:郑迎九
实际控制人:郑迎九、龚婕
关联关系:深圳市博思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郑迎九先生与龚婕女士为夫妻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双方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进行展期,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公司无需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0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同意就上述借款自期满之日起展期三年,支付方式等其他条款不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是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有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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