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虫股份: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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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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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6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0767 证券简称:网虫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宁夏网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网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



1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宁夏网虫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告编号:2016-078),因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以及股票发行中介机构信息发生变动,现对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公司注册地址和中介机构信息予以变更:



变更内容:“一、公司基本信息”和“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变更前:



一、公司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



1号楼8层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郝建亚



公告编号:2017-00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 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9







经办律师:韩盈、高翠



联系电话:010-83913636



传真:010-83915959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增强、张玲玲



联系电话:010-88337312



传真:010-51120376



变更后:



一、公司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文昌路建民巷42#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宁夏一德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苏建东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创新园39号楼



经办律师:苏建东、施亚荣



联系电话:0951-5070363



公告编号:2017-005



传真:0951-5070363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范起超、张玲玲



联系电话:010-88337312



传真:010-51120376



同时,对股票发行方案首页公司注册地址信息和股票发行方案“释义”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进行变更,律师事务所名称由原来的“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修改为“宁夏一德律师事务所”。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股票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望请谅解。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更正后《宁夏网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特此公告。



宁夏网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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