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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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9: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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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德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材料安全与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期间,对董事会呈报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表决,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有提出异议情形。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9 9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1 次技术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紧密配合,致力于助力公司构建并完善兼具公平性与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严密监督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薪酬结构既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又能与公司的业绩紧密挂钩,从而激励员工努力达成公司的长远目标。通过细致审视市场趋势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保公司的薪酬政策既合理又具有竞争力;并重点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设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骨干员工的薪酬、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及股东利益紧密相连。支持公司合理开展股权激励,使公司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持续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努力,通过不断地优化和调整,将薪酬与考核机制继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时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事项,持续监督公司强化治理架构、保持财务披露明晰准确、维护投资者权益,确保公司遵循会计政策并规范实施,督促公司切实做好内部及外部审计工作。

作为技术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关注公司核心生产技术发展情况,对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与技术委员会其他委员和公司研发部人员深入交流技术研
发方向,并向公司提出多元化配置产品、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技术研发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能全方位配合了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信息提供及时、完整,有效保障本人在各项会议和履职事务中行使监督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能够就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积极配合薪酬与考核相关事项工作,能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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