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悦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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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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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
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人。2022 年度为 488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199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5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签字注册会计师:
江琳华,2016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2020 年 3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大华所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
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态、投资者保护能力、资质背景、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4 年 2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
目经理及合伙人召开年度审计工作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关键时间节点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4 年 3 月 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所负责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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